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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竞价交易预告
(编号:**********)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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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商品类别 | 交货地 | 运输方式 | **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元/吨) | 每次最小降价 幅度 (元/吨) | 每次最大降价 幅度 (元/吨) |
A标段 | 动力煤 | ****************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 | *** | 1 | 不限 |
B标段 | 动力煤 | ****************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 | *** | 1 | 不限 |
C标段 | 动力煤 | ****************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 | *** | 1 | 不限 |
D标段 | 动力煤 | ****************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 | *** | 1 | 不限 |
E标段 | 动力煤 | ****************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 | *** | 1 | 不限 |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降价幅度为1元/吨。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 **) (****/**) | 水分 (**) (%) | 硫分 (**, d) (%) | 挥发分 (****) (%) | 粒度 (**) |
A标段 | 烟煤 | 中煤 | **** | ≤7 | ≤0.8 | ≥** | ≤** |
B标段 | 烟煤 | 中煤 | **** | ≤7 | ≤0.8 | ≥** | ≤** |
C标段 | 烟煤 | 中煤 | **** | ≤7 | ≤0.8 | ≥** | ≤** |
D标段 | 烟煤 | 中煤 | **** | ≤7 | ≤0.8 | ≥** | ≤** |
E标段 | 烟煤 | 中煤 | **** | ≤7 | ≤0.8 | ≥** | ≤** |
备注:干煤泥小于**%。
在交易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
2.报名时间:授权截止****-**-** **:**:**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1.保证金交纳标准:*****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
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1.交易平台: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采购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秒延时倒计时,直至***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优先”的原则,以最低价自动成交。
A标段:****-**-** **:**
B标段:****-**-** **:**
C标段:****-**-** **:**
D标段:****-**-** **:**
E标段:****-**-** **:**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公告”。
交易成功后,成交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与委托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1、交货地点: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市王坪村****************。2、交货方式:公路运输,出卖人组织运力,到厂交货。3、车辆要求:汽车国V以上标准(符合环保部门最新要求)。采用*桥自卸车辆,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必须加盖篷布,防止抛洒;按照国家规定不得超载,过磅称重>额定荷载部分将不计入结算数量。4、其他要求:以成交双方签订的线下合同约定为准。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至****-**-**
B标段:****-**-**至****-**-**
C标段:****-**-**至****-**-**
D标段:****-**-**至****-**-**
E标段:****-**-**至****-**-**
1、合同履约完成,买方按照实际统计燃煤供应数量,并按合同约定进行考核核算后出具结算单。2、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的增值专用发票交至买方审核无误后进行支付。
1、数量验收:以****************电子汽车衡计量的验收数量为准。 2、质量验收:****************化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不接受异议。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号)等文件规定,通过自动成交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方替另*方代交代付行为。
1、合同执行期加权热值奖励及考核如下: 1)当合同执行期加权热值大于基准热值时: a、高于基准热值***大卡/*克以内时(****<实际热值≤****),实际结算**=中标**÷****×实际热值; b、高于基准热值***大卡/*克以内时(****<实际热值≤****),实际结算**=中标**-(****-实际热值)×(中标**/****+0.***); c、高于合同热值***大卡/*克以上时,实际结算**=中标**-(****-实际热值)×(中标**/****+0.***)。 2)当合同执行期加权热值低于基准热值时: a、低于合同热值***大卡/*克以内时(****≤实际热值<****),实际结算**=中标**÷****×实际热值; b、低于合同热值***大卡/*克以内时(****≤实际热值<****),实际结算**=中标**-(****-实际热值)×(中标**/****+0.***); c、低于合同热值***大卡/*克以上时(实际热值<****),不予以结算。 d、当日来煤加权热值<****大卡/*克,该日进煤量不予结算。 2、含硫量考核: 加权平均硫份(**,**)≤0.**%不考核,每超0.1%,考核2元/吨,硫份≥1.0%以上,每超0.1%,考核5元/吨,采取分段加权计算。 3、水分考核: 加权平均水分(**)≤7%不考核,每超1%,考核0.5元/吨,水分≥**%,每超1%,考核1.0元/吨,采取分段加权计算。 4、挥发份考核: 加权平均挥发份(***)≥**%不考核,每低1%,考核1元/吨。 5、燃煤粒度要求:燃煤粒度≤****。 6、合同兑现率考核: 合同执行期内达到合同量的**%及以上时不做考核,合同执行期内进煤量低于合同量**%时按合同数量进行考核,考核5元/吨。 7、乙方应加强煤质管理,若来煤影响锅炉负荷,发生的损失甲方有权从煤款中扣除。 8、甲方如果发现煤质外观异常,不符合合同要求,有权拒收停止车辆入场。 9、乙方来煤中如果存在分层、分装的情况或掺假作弊,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甲方煤检中心单独取作弊部分进行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本合同结算热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煤场管理及场外运煤道路管理的各项规定。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并直接从煤款中扣除。 **、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况下,甲、乙双方提前两天书面通知对方停止本合同的执行,直至双方出具新的合同条款。
最少参与交易商户数:1户
是否允许基价出价:是
委托企业:闫宏
电话:***********
交易中心:彭丽峰
电话:***********
交易中心结算中心:张阳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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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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