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唐山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智能轨道交通关键部件生产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新科街***号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公示时间:****年9月**日—****年9月**日(5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附件)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关于本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报告表拟批准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唐山市建设北路冀东新闻中心副楼*层
邮编:******
附件:1、德润达正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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