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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汉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门市汉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天发改文【****】***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和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元。项目建设入河排污口标识牌***个,规范设置监测采样点**处,安装水质、水量自动监测及视频监控设备各**套。建设天门市排污口智慧监管平台1套,包含排污口动态管理平台和排污口管理***,实现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实时监控、周边环境实时显示。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配合验收、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 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2.3工期:***日历天。
2.4质量:设计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若联合体投标的,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明确)。
3.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人员要求: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近*个月社保缴纳证明;②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并提供近*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日期为准)完成过*项环境监测类业绩(业绩是指环境监测设计或设备采购或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则需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7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双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并提交招标人,证明其牵头人资格;
③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交易主体入网(具体操作参见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交易主体入网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年 3 月 **日 ** 时至 **** 年 4 月 5 日 **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确认投标”方能正常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年 4 月 ** 日 ** 时 ** 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注:因湖北**驱动升级,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时,需要在天门市工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最新的驱动(网址:****://***.**.***.***:****/*****)和最新的投标编制工具(网址:****://***.*******.***.**/********),如若因为没有下载使用最新的驱动和投标编制工具,导致在开标时出现无法签到、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依据《天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细则(试行)》(天公共资源局发〔****〕1 号)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活动,有关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和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天门市钟惺大道**号 地 址:武汉东湖开发区珞瑜路***号光谷国际A座**层**、**、**、**、**号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投诉受理单位:**************
地 址:湖北省天门市竟陵*羽大道东**号
电 话:****-*******
传 真:****-*******
**** 年 3 月 ** 日
备注: “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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